摘要

针对2009年4月新出台的《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分析其法条内容,指出其区别于先前颁布的八部地方性图书馆立法的新特点,同时指出《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法律效力的问题、法律协调问题、法条模糊问题和法条细化的问题。最后,统观目前生效的九部地方性图书馆立法,得出未来地方性图书馆立法的五大趋势:标准化、数字化、服务人性化、指标化和资源共享、馆际协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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