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理念的转型使得我国台湾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主义色彩日益浓厚,但程序精细化在带来权利保障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效率问题,刑事协商程序的确立正是解决案件负荷问题的重要举措。我国台湾现行法律已经构建了协商程序的制度框架,但依旧存在不足,引起的理论争议也愈演愈烈,核心在于这一程序对我国台湾刑事诉讼传统构造和基本原则的冲击。如何在质疑声中谋求一条自我完善的道路,是其当前面临的重大难题。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