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上升国家战略。各地区水运港航基础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货运码头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进港公路、码头货物堆场、仓储、站房、装卸机具设施安装、皮带输送器的布置选址等,必须科学规划整体布局,符合《决定》要求。

  • 出版日期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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