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新矿业法及其评价分析

作者:黄牡丹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1, (09): 172-174.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1.03.260

摘要

肯尼亚新施行的矿业法与1940年版矿业法相比,有诸多内容不同。新矿业法中在行政管理方面更加细致严格;在矿业机构方面新设了肯尼亚国家矿业有限公司、矿产与金属商品交易所、矿业权委员会;在矿业权方面规定了大型、小型的各类执照、许可证;在财务方面规定了各类执照、许可证应缴纳的费用和权利金。政府对于新矿业法寄予了厚望,而经济、企业界则认为新矿业法各项税、费、权利金的规定过高,对本土经济和就业的保护过于明显,对执照申请的审查严格,这些均不利于矿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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