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化带来的世界转型,使国际体系呈现一体化和碎片化交织的复杂模式。而依循国际法进行的全球治理,则因其治理乏力而饱受争议。究其原因,公私治理主体间的矛盾、治理方式的僵硬,导致治理价值的受损。以标准作为全球治理的技术(以下简称"标准治理"),更好地折射出全球治理的优势和限度。一方面,多元多层级标准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和互动,增进了决策权的复制与移转,使治理方式更为灵活有序。另一方面,国家导向与市场导向权威之间的可能摩擦,恐使全球治理屈从于"排除知识落伍者"的单一治理模式。更为重要的是,标准治理激发了对国际法秩序,特别是国际法传统渊源的反思和重塑,对于如何更好地推动公私标准的融合、改善国际立法及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