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是由政府主导的,包括宅基地换房、保障房建设和地票交易等模式,其本质是政府"采购"宅基地。这种行为固然能提高容积率,解决集约使用的问题,但是不合理,因为在没有交易市场的前提下,宅基地是"无价"的,买方垄断的政府"采购"行为,极易形成"掠夺之手"。研究结论:通过扩大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改革户籍制度,引入市场机制,能够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让农民分享城市化的级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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