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治外法权或长臂管辖权都是"美国例外主义"的具体表现。所谓治外法权,是指一国给予其他国家公民在本国境内免受本地法律司法权裁决的特权。在历史上,西方曾以"不开化""不文明"等理由,强迫落后国家单方面授予其所有侨民治外法权。美军最早获得海外驻军治外法权始于1898年,古巴、菲律宾成为美国保护国,美国开始在当地驻军,并享有治外法权。此后,治外法权成为美国海外驻军的"标配"。1960年、196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