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出于公共利益或商业利益的征地规模不断扩大。在征地过程中,农民非但没有充分享受到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成果,反而成了利益的受损者。为了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应从立法上确认公平补偿原则,明确农民是唯一的补偿对象,以市场机制确定征地补偿价格。同时,还要完善土地征收中的司法救济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