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是危害深远的顽疾。历经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现状如何,却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究其原因在于方法论上的缺陷。本文基于选择假说的系统理论构建实证研究方法论,以异地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为样本,检验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性。结果显示:在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中,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但在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因中,有相当部分是被告的诉讼投入。选择假说机制是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渠道。除了呈现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新证据,本文的价值更在于方法论,对于以判决结果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探索了更加稳健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