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规民约是居民基于对社区治理的共同目标和利益,制定的共识性规范,是一种稳定的制度,在我国由社区管理转变为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使"四个民主"的有效运转、"四个自我"的落实,发挥了个人层面上的社区居民自治功能;通过重构社区关系网络、完善社区制度规范、培育社区信任关系,实现了社会层面上的社会资本培育功能;通过组织、利益、价值的整合,强化了国家层面上的社区社会整合功能。因而,居规民约是一种比传统单一行政管理更具有弹性的多元社区治理机制,只有充分重视其重要作用并发挥其功能,才能使社区从"硬治理"到"软治理"的转变,实现社区"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