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誓约的城邦形成论与社会契约论之间的关系以及对汉娜·阿伦特的论说,以现代实践哲学的问题状况作为前提,进一步重审西方和东方(以东亚为中心的东方)的关系。并试图对笔者往还于韦伯研究与现代法哲学领域间这一课题加以一定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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