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土地发展权和要素贡献理论构建农地非农化中土地增值收益及合理分配测算模型,以经济欠发达地区河南省的典型土地征收-出让样点为核算单元,对各城市住宅、商业和工业等用地类型土地增值收益及合理分配比例进行测算和比较。主要结论如下:1)不同类型土地的增值收益差异较大,商业用地增值收益普遍高于住宅和工业。同时土地增值收益存在明显的空间差异,在区域层面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高土地增值收益高、经济发展水平低土地增值收益低"的特征,在城市内部区位条件较好、基础设施完备区段,其土地增值收益也较大;2)在现状的分配体制下,农民和政府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不足1:9,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远远低于政府;3)在农地发展权和要素贡献分配原则的框架下,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应分配到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比例介于35-45%之间,政府应得到的合理比例介于55-6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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