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宋人的法观念在南宋的司法实践中充分地予以展现,其对法的理解外延较为广泛,既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家法族规等非国家制定法。中国古人对法的理解是一种大法律观、大规范观,这种法观念满足了南宋社会的需求,为社会和谐、纠纷化解做出积极贡献。本文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判例为主要依据揭示古人对法的理解,再现古人法观念,以期对当代司法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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