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不当得利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文章通过分析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客体、原物返还请求权和价额偿还请求权,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效力做了深入的分析,文章认为原物返还请求权的客体包括原物、原物所产生的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在原物中发现的隐藏物、原物因毁损从第三人处取得的保险金或损害赔偿金。文章认为价额计算的标准应采客观说,并应以价额偿还义务成立时为价额计算的准据时点。此外,文章探讨了不当得利受益人善意、恶意的两种情况,对不当得利请求权效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