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电子游戏的风靡,作者通过电子游戏作品“讲故事”已经成为当今数字时代所不能忽视的重要文化现象。纵观目前已经推出的数以万计的电子游戏作品,电子游戏媒介自身并没有产生新的叙事语言,而是在继承并沿用了文字、影像、图像的语言体系,并在一种独特的叙事模式作用之下形成了完全迥异的作品——即使同为影像之呈现方式,人们仍然能够依据不同的叙事模式,以及由此产生的完全迥异的接受体验来明确划分出电子游戏与电影、动画之间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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