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伴随着中文报刊的诞生,法制新闻也粉墨登场并践行其报道法制事件、传达舆情民声、监督司法审判的功能。《申报》对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的报道和评论是传媒监督司法的开山之作,对冤案的最终翻案起到了具有某种牵动全局的关键性作用,并通过个案的监督,推动中国司法制度的变革。民国时期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中,媒体担当了"舆论法庭"职责,将法律命题转化为道德命题,从而剑走偏锋,成为媒介操控下的舆论审判。两个"标本"显示了:媒介报道整合的公众舆论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大众传媒的受众本位决定了传媒以公众普遍认可的社会道德观念为基准点来整合舆论;受众的故事化偏好又决定了大众传媒在法制报道上的"好奇(案)情结"并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