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了新的标准,但直至今日仍然存在具体定义笼统,仅采用简单范围列举和费用扣除只有一个标准、缺少灵活性的问题。因而,提出加强企业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以及从制度本身去完善的建议,希望对更好地解决业务招待费相关问题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