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幸福问题不仅是自古以来人类不懈探讨的永恒话题,也是马克思主义重要的内容与组成部分。从"完整的人"出发,马克思消解了以往哲学对幸福抽象的、形式的、虚假的承诺,真正实现了对其哲学前提和基础的重建,第一次肯定了现实人的幸福本质和幸福价值,把属于人的幸福从天国降落到人世,把获取幸福、享受幸福以及发展幸福的权利交到人自己的手中,为科学地阐明幸福和揭示人的幸福的现实路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克服当下理性异化、科技异化、人的"物役"所造成的"幸福悖论",以更加自觉的方式不断创造幸福和增加福祉提出了正确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