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的地方行政立法研究

作者:印伟
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10(06): 89-92.
DOI:10.14067/j.cnki.1673-9272.2016.06.016

摘要

旅游度假区建设启动始于1992年,通过2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但是无论中央还是地方,旅游度假区立法一直比较滞后。在国家层面旅游度假区立法及地方性旅游度假区法规缺位时,地方具有推动行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制定旅游度假区地方政府规章,并在申报审批、组织管理、规划建设、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上进行规范和引导,以促进旅游度假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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