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蚕茧生产和鲜茧收烘是茧丝绸产业链中的两个核心环节,蚕农和茧丝企业(茧站)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国务院近期取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标志着政府将全面放开桑蚕茧市场。新的机遇期,蚕桑主产区要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强村大户等蚕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烘蚕茧,让蚕农分享鲜茧初加工利润。茧丝企业要创新蚕茧经营模式,调活价格机制,建立和完善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利益联结机制和运行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蚕茧经营主体的收烘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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