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约车自产生即伴随着合法性争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网络预约汽车"形式承认了网约车的合法性。然通过对此类规制的检视及评析可知,此种对传统规制方式的套用忽视了网约车的客观市场价值,同时也抑制了网约车的市场创新维度。于网约车规制而言,应正确识别市场失灵现象,以共享的界限与规制的介入、介入的节点与规制的时限、规制的逻辑与规制方式为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而提出网约车法律规制的基本思路:坚持市场原则性调节与政府适度性干预的基本理念;拟定政府管平台与平台管车辆的创新模式;把握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核心价值;采取构建市场健康秩序的主要手段。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