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波普尔看来,社会改造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整体主义的或乌托邦的社会工程,一种是渐进的社会工程。“渐进社会工程”理论是波普尔证伪主义科学哲学向政治哲学扩张的结果,他以“祛除不平等”和“最小痛苦”作为改造社会的价值原则,崇尚证伪、民主和审慎的手段,主张采用和平、试错、渐进的方法推动社会历史的演化。波普尔在论述渐进社会工程时,经常以之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工程做比较,旨在证明自身理论的科学性与超越性。通过对比波普尔与马克思的社会工程理论可以发现,二者在哲学前提、实现路径和价值旨归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从马克思主义立场看,波普尔“渐进社会工程”理论的哲学基础、实现路径和价值追求具有一定的先验性、空想性和抽象性,难以在现实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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