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章程的名称、编排体例和具体内容等存在明显区别,既反映了大学章程的区际差异,也折射出大陆地区章程文本的同质化弊端。对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部分高校章程文本的具体考察和比较分析表明,提高大学章程质量是我国大陆地区大学章程建设的重点,应从高校法人地位、特色化发展、产权关系、行政管理、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等方面予以实质性完善,以增强大学章程文本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