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刑役减免探析

作者:孙志敏
来源:古代文明, 2018, 12(04): 56-125.
DOI:10.16758/j.cnki.1004-9371.2018.04.007

摘要

秦汉刑役的减免方式有两种:其一为皇帝不定期颁发的赦令,其二为刑法典中减免刑罚的律文。赦令中的"赦免"只能使少部分罪犯免于服役;"赦降"使一部分罪犯改变了服刑方式或缩短了服役期,并且改变了罪犯的服役身份,扩大了刑役范围;"赦赎"可以让罪犯赎免为自由人而免于服刑。赦令免除部分罪犯的服役并不会影响国家整体的刑役状况,相反还会不断扩大刑役的规模。罪犯可以依据固定的法律律文以人、爵、冗边、巧及劳赎替为庶民,也可按律减罪和免罪,从而减免刑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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