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构建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的实践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完善,与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密切相关。但由于权力交叉和角色混同,政府的角色定位往往会影响其自身功能的发挥。政府是自然资源的拥有者,行使监管权也是其职权中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政府如何进行权力配置,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难题。进一步讲,政府角色定位的实践困境及理性回应,取决于三个更深层次关系的厘定:国家与政府的关系;央地财权事权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