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城乡社会结构层次不断变化,以往的宅基地制度及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其所带来的问题日益增多,各方面的矛盾不断凸显:闲置宅基地大量泛滥,土地浪费现象不断恶化;用地供需矛盾越发尖锐;由宅基地衍生的违法交易及违法用地仍然肆虐,扰乱公共秩序;宅基地价值未能充分发掘,延缓农村经济增长......这些严峻的问题在改革宅基地制度的政策施行下的试点地区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以及区位条件的特殊性,在改革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问题,阻碍了改革进程。本文以常州市湟里镇为分析对象,探讨其在确定保障对象时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