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较于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马克思赋予实践概念以全新的内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马克思把实践规定为人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主体见之于客体的东西,在这一实践观的基础上唯物论、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观构成有机的统一整体。实践是联结主客体的中介和基础,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范畴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体现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建立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实践概念的提出和实践观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伟大变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