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专业名词,最早见于1995年起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称TRIPS协定)的第三节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协定所称"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的领土或该领土内的一个地区或地方的标记,而该货物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实质上归因于其地理来源。具体到我国则是在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中首次出现了关于地理标志的规定,对地理标志的规定与TRIPS协定并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