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前期的“小男当户”

作者:李世龙; 赵大旺
来源:敦煌研究, 2017, (05): 85-92.
DOI:10.13584/j.cnki.issn1000-4106.2017.05.010

摘要

"小男当户"是指由"小男"担任户主,这样的家庭被称为"小户",唐前期"小户"家庭并不少见。由于"小男"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难以承担作为"户主"的一系列法律责任,因此,"小男当户"仅具有户籍登记上的形式,不具有户主的权力与责任。小户有法定的受田额,但常常得不到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免除赋税的特权也常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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