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民商法学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董春凯认为:《物权法》第74条第1款关于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管理使用,规定"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将车位、车库高价出售给小区以外的人停放的现象而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和流转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