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已有五年时间,并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采用整合审计的方式。我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要求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我国是否需要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进行整合?如何进行整合?本文将对此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注册会计师开展整合审计业务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