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是定案的基本依据。在刑事诉讼中,无罪、罪轻证据的出现往往能够改变整个追诉程序的走向。近年来,纠正多起重大冤错案件的实践证明,很多案件中都或多或少存在忽视能够证明被追诉人无罪、罪轻证据的问题,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认识作用。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则在于刑事司法活动缺乏规范。需要在分析证据规则立法现状、司法现状不足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有利证据的相关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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