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虽然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很少有法制(法律或法治)文学的优秀作品,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就没有法制文学创作和阅读的传统。法制文学在中国自古以来其实比较发达,只不过我们的法制文学在那时并不叫法制文学,而往往被放在侠义公案或冤案奇案一类,诸如《窦娥冤》《三侠五义》《杨乃武与小白菜》等等。法制文学几可等同于公案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