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行政权力的有效规制与监督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低效运转源于其惯有的结构功能困境。其中,结构性困境表现为基于当代权力扩张而导致的监督主客体关系逆转及监督主体内部架构的失衡,而契约—代理机制的失效与监督制度的功能性缺陷则是功能性困境在内外两个维度上的显现。破解行政监督机制的结构功能困境应坚持全局思维而非单一的制度或工具创新,以此观之,党的角色嬗变是关键,权力格局的调整与优化是核心,多元监督网络的重构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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