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保险产业整体起步较晚,行业规制理论与实践均不同程度地落后于欧美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规制由"政府-市场"型框架向"政府-市场-社会"型框架转变,规制方式日趋丰富而多元。西方国家保险业规制的有益经验主要体现在构建系统的金融法律制度,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关注信息化技术进展,严格规范保险代理人行为,实施成本收益分析以及完善保险混业经营监管规范等方面。以发展、扬弃的观点对待西方国家规制经验,重点吸收其经验中的合理成分与纯技术分析,构建基于中国国情的政府规制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