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疆是语言接触频繁的地区,因此接触语言常出现偏离其本体的现象,即语言的民族变体。从语言习得上来看,它是一种中介语,是不断朝向目的语发展的。但是从共时的角度来看,它的存在势必会影响语言本体的健康发展。文章以接触语言的特点为基础,提出了6条规范办法,旨在规范接触语言,促进语言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