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大遗址保护规划中价值评价流于形式和评价要素缺失等问题,以期对中国大遗址保护规划价值评价体系建构有所启示。方法借鉴法理学,采取文献查阅、田野考察和规划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结果在客观性、真实性、独特性等原则指导下,构建起以文物价值为主的本体价值评价体系和对遗址实践、改造后成果与意义认识为主的衍伸价值评价体系。结论在大遗址保护规划中,只有结合遗址本体价值及多元化社会需求,全面、科学、准确地对大遗址价值做出系统评价,才能使大遗址保护规划关注焦点,解决实际问题,使大遗址真正得到有效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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