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动漫角色后续商品化权益保护是制约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其实质是角色的支配与保护问题。由于动漫角色与商标在功能和价值上具有较多的契合之处,将其注册为商标进行主动保护是最为适宜的路径选择;若没有及时注册或不能获得商标注册,借助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保护及公序良俗条款进行被动保护,亦是可供选择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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