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的延伸,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与体制等原因,我国农村在公共服务中处于非均等化境地,导致农村公共服务的落后。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为使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由科学决策体系、反映农民利益诉求、多元供给主体以及科学考核机制组成的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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