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曾经的高校教师是作为"国家干部"统一纳入国家干部管理的行政序列,享受并承担和公务员一样的权利与义务。但是随着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这一根本性的制度被改变,高校老师的地位从与公务员相类似的传统的任用制转变为现今的聘任制,其中,聘用合同的法律定位成为了这一变革的核心点。准确定位高校教师聘任合同的法律地位,对于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之后高校领域的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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