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执政党依法治国决定的颁布,预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而作为该体系重要发展标志的南方谈话却尚未引起应有的关注。1992年,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南方视察,发表了重要的谈话,即南方谈话。南方谈话是邓小平制度建设理论的精髓和邓小平理论成熟的突出标志。南方谈话不仅涉及了社会主义本质、共同富裕、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而且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撑。故此,本文试从南方谈话的背景出发,揭示南方谈话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表里关系,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知识积累。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