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募股权投资近年来在全球蓬勃发展,已发展成为包括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杠杆购并基金、夹层融资基金、增长基金等多种具体形态,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资金规模也增长迅速,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企业还是市场层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与国外发展成熟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身组织结构的发展、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还不够成熟。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如何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监管即成为关键,解决这一关键问题需要结合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