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必不可缺少的要件。《物权法》明确了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其用益物权的法律性质。在我国,以土地"使用权"命名的土地用益物权制度是关于土地"利用"问题的法律规范及制度安排。由于我国独特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规定,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的用益物权处境艰难、"用益物权"有名无分,现存的土地征收制度急需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