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职业索赔人。他们把索赔作为一种营生,一种赖以生存的手段。职业索赔人购"假"之后,一般会选择与商家"私了"解决,而与商家协商不成的即通过举报、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的手段以达到索赔目的。近年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已成为职业索赔人常用的"维权手段"。因为是实名投诉举报,从保护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职业索赔人往往选择外地企业作为投诉举报的对象,希望借助当地行政机关的力量,

  • 出版日期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