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对公司股东会(大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在规定情形下,享有的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对价回购其股份,以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着规范不统一,行使程序不明确,适用范围过窄等缺陷。本文以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对完善相关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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