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是我国实施大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与尊重数据主体权利是实施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前提。在当前科学数据开放共享实践中,数据权属并不明确,存在数据确权、数据侵权、数据维权三方面的数据权利问题。其中,数据确权问题主要是指数据权属缺少相关法律界定,数据权属未在理论上形成统一认识,数据确权成本高;数据侵权问题包含数据具体人格权侵权问题、数据一般人格权侵权问题和数据财产权侵权问题;数据维权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数据维权所需的专门法律,国家之间存在数据维权障碍,数据维权成本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法律、技术与管理三个维度构建科学数据开放共享中的数据权利治理框架与治理体系,包含针对数据确权问题的九种治理对策、针对数据侵权问题的十种治理对策和针对数据维权问题的六种治理对策。图1。表1。参考文献62。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