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赫伯特·帕克对刑事程序模式的分类,比较分析了美国和日本在刑事诉讼目的及其实现手段上的差异。美国坚持正当程序模式,日本受到了美国的一些影响,但实际实施的仍然是以职权主义为背景的刑事诉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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