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是所有法律中最为严厉的,具有最强的威慑力的法律,它遵循着犯罪即要受到相应惩罚这一逻辑。可是,却出现了这么一群人,他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连刑法都对他们无可奈何,这着实是法律的尴尬与悲哀。本文以罪责罚相适应为切入点,结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从一名法学院的学生视角,浅谈坚持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结合正是对未成年人特有的教育与保护,当然,必要时亦可借鉴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增加其弹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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