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大病保险构建中发挥市场机制已成为一个重要选择,简单地用"一刀切"的办法往往不能达到制度设计的目标和效果。如果强行采取一致的方式,反而会影响制度的平稳运行。因此在现阶段应允许多种经办方式共存,当积累足够数据和信息,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和比较后,最终选择适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