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社会性别视角出发,结合我国《婚姻法》保护女性婚姻家庭权利的相关规定,探索"同一平等"与"差异平等"的法律价值区分,得出我国婚姻法应当纳入社会性别意识,坚持差异平等的结论,并对我国现行婚姻法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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